隨著對公共衛生安全與生態保護重視程度的提升,針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與濫食行為的監管持續加碼。一個明確且關鍵的信息是:即便是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,也已被全面禁止食用。這并非簡單的“一刀切”,而是基于科學評估和風險管控的必要舉措,需要從“動物飼養”這一源頭開始,進行全鏈條的深入理解和排查。
一、 禁令的核心:物種本身的風險,而非來源
許多人存在一個誤區,認為“人工飼養”等同于“安全可控”。本次禁令的核心邏輯在于:某些陸生野生動物物種本身攜帶未知病原體、或存在公共健康風險,其食用安全風險并未因人工飼養環境而根本消除。 無論是野外捕獲還是人工繁育,這些物種的生物學特性決定了其潛在風險。例如,一些野生動物即使經過多代人工馴養,其體內可能存在的病毒、寄生蟲以及與人類共患的疾病風險,依然缺乏長期、系統、全面的科學評估和有效檢疫手段。因此,禁止食用是基于物種風險,而非僅僅針對其來源的“野生”屬性。
二、 從“動物飼養”源頭的關鍵審視
“動物飼養”環節是全鏈條監管的第一環,也是排查的重點。這包括:
- 合法飼養與非法目的的界限:允許人工飼養某些陸生野生動物,可能出于科研、藥用、觀賞、毛皮利用或種群恢復等特定合法目的,并有嚴格的許可和檢疫制度。但“允許飼養”絕不自動等同于“允許食用”。任何以“食用”為目的的飼養、繁育和經營活動,對于列入禁食名錄的物種,均屬違法。
- 防疫與檢疫的挑戰:人工飼養環境雖可控,但大規模密集養殖可能帶來新的疫病傳播風險。針對許多非傳統家畜家禽的野生動物,缺乏成熟的標準化疫病防控體系、專用疫苗和屠宰檢疫規程,難以確保終端產品的食用安全。
- “洗白”風險的防范:非法捕獵的野生動物可能通過混入合法飼養場,企圖“洗白”身份進入市場。因此,對飼養場的種源追溯、個體標識、檔案管理必須嚴格,確保每一只出場動物來源清晰合法,杜絕非法來源的混入。
三、 全鏈條排查的必要性與方向
“全鏈條排查”意味著從飼養繁育、運輸交易、屠宰加工到餐飲消費,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加強監管和執法。
- 上游(飼養/繁育):清查養殖場資質、飼養物種是否在可食用“白名單”(如傳統家畜家禽)內,堅決取締以食用為目的的禁養物種養殖。
- 中游(交易/運輸):嚴查市場、線上平臺、物流環節,切斷禁食野生動物的交易渠道,重點打擊隱蔽交易和虛假標識(如將野生動物標為“特種養殖肉”)。
- 下游(加工/消費):監督餐飲企業、食品加工廠的原材料來源,嚴禁采購、加工、制作禁食野生動物菜肴;加強公眾教育,改變“野味”滋補、獵奇的錯誤飲食觀念。
四、 樹立正確的飲食與保護觀念
這一禁令不僅是防范公共衛生風險的“安全閥”,也是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“助推器”。它促使我們重新審視人與野生動物的關系:
- 依賴安全的食物供應鏈:人類經過漫長馴化選擇的傳統家畜家禽,擁有相對完善的養殖、防疫、檢疫和食品安全體系,是可靠的食物來源。
- 尊重自然與生命:野生動物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價值主要在于生態功能,而非餐桌上的菜肴。保護生物多樣性,就是保護人類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基礎。
結論
“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不能吃”,這一規定明確了風險管理的底線。它要求我們從“動物飼養”的源頭出發,進行徹底的全鏈條排查與監管,堵塞漏洞,引導產業轉型,并最終推動全社會形成科學、健康、文明的飲食觀念和生態保護意識。這既是對公眾健康的高度負責,也是對自然法則的深切尊重。